附約的終止 本附約有效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 一、主契約終止。 二、要保人終止本附約。 三、被保險人身故。 四、主契約申請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情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時,開始生效。 本附約因第一項約定情形終止時,本公司應從當期已繳保險費扣除按日數比例計算已經過期間之保險費後, 將其未滿期保險費退還要保人 並沒有說到減額繳清會影響附約存續
條款第19條,附約的終止。 除了 1.終止主契約 2.終止本附約 3.主契約變成展期定期保險 並沒有寫到減額繳清保險該附約會終止,所以是可以繼續繳的。
Tony媽 您好 原則上減額後不會影響附約留存,不過實際還是以條款為主 記得在契變書上有寫附約留存與否不要選錯了喔
主約減額 這張附約可以持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