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內人投保的是 富邦人壽新綜合住院醫療保險附約(NHR) 20單位
NHR在"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部分是採條列的方式,不知道這種條列式條款,是否會影響到理賠?
如下摘錄NHR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 的條款
1.指定醫師。 2.醫師指示用藥。 3.血液(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 4.掛號費及證明文件。 5.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
6.下列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
a.醫師診查費(含會診費)。
b.手術室、治療室及其設備的使用。
c.主治醫師對症處方的藥品。
d.敷料、外科用夾板及石膏整形。
e.化驗室檢驗、心電圖、基礎代謝率檢查。 f.對症所必要的物理治療。
g.麻醉劑、氧氣的使用。 h X 光檢查。 i.靜脈輸注費及其藥液。 j.因急救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輸血之血液或血漿的輸注費。 k.義眼。但對同一隻眼,本公司對於本附約以給付一次為限,其給付金額不得超過本附約約定 的「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的十倍。 l.義肢。但對同一手或同一足,本公司對於本附約以給付一次為限,每一手或每一足給付金額不 得超過本附約約定的「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的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