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還本型意外險,保費非常高,以10年期來看200萬保額,年保費約4萬,只保障10年
以上的給付內容,先不論保障好與不好,相同的保障,定期險保費不過個把千,實在沒有必要規還本意外險
說真的電話行銷的保險通通都不能買,他們只會賣你公司今天主推的商品,連您的需求都搞不清楚,就賣你,他們通常會說買意外險兼儲蓄的功能,根本沒辦法當儲蓄,買了等於是虧錢的,我還沒看過買電話行銷不後悔的
第二十五條 滿期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持續有效至契約期滿時生存者,本公司給付「滿期保險金」,其金額為本契約「所繳保險費總和」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依前項約定給付「滿期保險金」後,本契約之效力即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