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納悶的是...為甚麼要保兩個一模一樣的終身醫療與終身手術險?隨著醫療技術與制度的改變下,終身險無法完全的解決我們的問題,整張保單幾乎都是以終身險為主,也都繳了很久了,不可能再做變動,整張保單有幾個問題點
1.癌症險保險範圍較窄,沒有義乳重建、義肢裝設、骨髓移植這幾項,最重要的是因癌症引起的併發症是不賠的
2.重大疾病保額太低,才20萬,若罹癌的話,加上癌症一次金最高也才給付44萬,額度太低了,可增加重大傷病險100萬,理賠標準也比重大疾病寬鬆許多
3.實支實付雜費額度低,沒有門診手術,住院手術額度高倒是個優點,可增加另一隻副本理賠,有給付門診手術,雜費額度也要高
4.終身醫療只有針對住院部分有給付而已,由於現在住院天數下降,雜費項目增加,所以終身醫療險絕對不是規劃的重點,實支實付雜費額度也低,所以很必要再增加一隻實支實付,來補足這塊地缺口
5.終身手術險,也只有針對住院手術,門診手術就不會賠了,一樣可用第二支實支實付來補足
所以整張保單少了門診手術、殘扶險、意外實支實付、重大傷病,都建議以定期為主,才能拉高保障
實支實付可參考遠雄、全球、台灣,殘扶險可考慮友邦,意外險的部分可以參考產險意外險,重大傷病則是一年一約遠雄或是元大
1、意外險可先換成產險意外險,同樣保障節省保費。
2、醫療險規劃雙實支實付。
3、重大建議要有100萬的保障。
4、殘廢照護完全沒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