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據新平安福保本 保單條款
【保險範圍:生存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第二十保單年度屆滿時仍生存者,本公司按其「年繳保險費總和」之 1.02 倍 給付「生存保險金」,本契約效力繼續有效。
這張是還本型意外險,屬於低保障高保費的險種,第20年回本保費的1.02倍,等於總繳100萬的話,滿期領回102萬,若把它當作儲蓄,利息比銀行定存還低非常多,若您才剛買沒幾年,是我的話會解掉,用這些費用,額外增加自己保障不足的部分,剩下來的可隨自身好好拿去做規劃,效果肯定比這張好很多
以上給予您建議~~謝謝
這種拉高保費卻對保障沒任何幫助的險種,電銷最喜歡賣
認賠我記得都還有一半的解約金,建議放掉這張把改有的保障做起來,剩下的錢拿去儲蓄都來的好
您好:
相同保障的意外險,例如死殘保額一百萬,意外住院日額1000,年繳保費可能才一兩千,真的有必要為了這一點點錢的保障去選擇還本意外險嗎?
先不論實際保障高低,最大的問題是20年期的問題,期間都不能解約,解了就如您講的拿回來的會比所繳的少很多,假設一年繳四萬已繳了十年,突然遇到意外或重病急需用錢時,你捨得解嗎?
建議保障歸保障,儲蓄歸儲蓄,千萬別混再一起造成兩頭空,反而保障過低又沒存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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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這張是還本型的終身意外險(保障到81歲)
有幾個方法
一 解約 拿回少少的錢(可先詢問保險公司如果解約可以拿回多少)
二 減額繳清 留下小小的保障 在滿二十年時 領回所繳的保費(如不缺那少少的解約金 強列建議)
三 繼續把還沒繳完的十八年給繳完 (非常不建議)
如果辦理減額繳清 再拿一樣的錢去買儲蓄險和意外險 滿期後 領回來的利息拿去買二十年的儲蓄險 到時領的利息拿去買意外險還有剩的
以上建議 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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