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請問和對方談,是在調解委員會談?還是直接和對方的保險公司談呢?
2.請問目前初判表是判定對方全責嗎?
3.請問雙方當事人有受傷嗎?
如果您決定要把車送回原廠,或是自己信任的車廠去做維修也可以,並非一定送到對方指定的車廠維修,再次送到原廠,或是自己信任的車廠,也要通知對方的保險公司去看車,如車子最後維修估價一樣是17萬,泰安產物這邊如果只能陪10萬的維修費,剩下的7萬差額就要計程車司機自己出,如對方不願意調解也談不攏,那就只能走民事訴訟了
跟理賠人員談
初判表對方全責
沒人受傷
對方理賠人員是威脅我說,如果我超出預算的部份要跟司機求償,那司機會打訴訟,到時候按照折舊估算理賠金額(恢復原狀也看折舊嗎?),搞不好到時候賠更少
目前車子在自己信任的車廠,以前遇到的經驗(對方是大間的保險公司)在自己的車廠修對方也二話不說同意,這樣修完後我可以直接開走,錢由保險公司直接匯入給車廠,但現在泰安說要我到他們的車廠去修,如果我堅持在自己信任的車廠維修,維修完後也可以直接開走嗎?
另外泰安除了要我去他們的維修廠之外,車廠說泰安要求零件由他們提供,老實說這間公司到目前的處理方式完全可以理解為什麼他們做不大
上述條件如果我同意,可以跟對方要求什麼保障嗎?以這間公司做事的方法,出廠後就算是別的地方壞了,我心裡也會懷疑是他們的車廠在亂搞導致的
您好:
遇到垃圾黃真倒霉
1.維修確實會看折舊
2.如果您目前是直接跟對方的保險公司談,會建議您申請調解委員會,會有調解委員在,會協助雙方談和解,如果和對方計程車司機談不攏,您可以自行評估是否需要打民事訴訟
3.修車完畢還是要等對方保險公司看完車,確定可以開走再開走,目前需要維修的車輛,如果是上班的交通工具或是營業用車,因為車子需要維修,有產生額外的交通費用或是營業損失也可以向對方求償(ex:租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