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覺得警察在初步判定上有誤,對上面記載的肇事原因、違規行為不服,可以先向承辦機關確認或提出更改,或是在車禍發生起算的6個月內自費新台幣3000元向當地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報告」。
還有其他疑問嗎?點擊:2022最新 看完6大車禍調解注意事項,讓你車禍調解不困難提出相應證據,推斷出來的結果更為客觀真實,有可能會推翻原先初判表的認定。 且車禍鑑定報告會有比初判表更詳細的肇事事實經過,及肇事主、次因的判定,通常是法院會採納作為肇事責任比例的重要依據。
二、向轄區覆議會提出覆議若對車禍鑑定申請報告的結果仍有疑義,還有一次機會可以在收到報告的30日內以書面的方式向轄區覆議會提出覆議,此時建議將相關證據交由專業律師整理並撰寫車禍覆議理由書,確實針對爭議重點提出論據及質疑,較有機會說服委員推翻先前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