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Minelli,
這個險種要拿到關懷金必須要有罹患「法定傳染病」而住院診療的醫療行為才可以理賠,之前是因為醫院的醫療量能不足,所以保險公司才會有確診就可以融通理賠,而前陣子一前趨緩,各家保險公司就都陸續回歸保單條款的內容,所以是沒有保證確診就一定有關懷金的。
至於公告的通知是各業務員的責任,只能說選擇一個負責跟專業的業務是很重要的,現在是確定確診沒住院,這個保險是無法啟動理賠,還需不需要留下這份保障可以多考慮。
至於申訴是保戶的權益,結果還需以評議中心的評議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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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妳!我了解我保險的權益~
單純想明白...各位保險環境的大家對於業務員告知客戶這個部分有什麼看法
您說到公告的通知是各業務員的責任,那...是義務嗎? 如果我向保險公司申訴,他們會受到處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