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職業病的定義是國際臨床診斷指引(ICD-10) J60~J65的範圍
(以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職業病種類表所載職業病範圍為限)
包含有塵肺症、石綿沉著症
是故任職於化工廠,若其得到的病症乃明確由工作引起才無法理賠 (如保險公司能證明所罹患癌症與工作相關)
然此商品會依工作職類而限定保額,1~4類 上限600萬、5類 上限200萬、6類 上限100萬
您只說是化工廠,未具體描述其工作性質,實難判斷其職類
姑且列舉幾個供參考:化學品管人員或實驗工程師 2類、殺蟲劑或油漆製造工 3類、電池製造技師3類、電池製造工人 4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