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30年期 是讓當年度保費降低,如同分期付款的概念
附約還是依照自身的最高續保年齡計算喔!
2. PHB的75歲以後住院雜支, 不能理賠病房差額, 那根據他18條第五項(三), 是可以理賠看護費用嗎?
那是 護理費 不是 看護費 喔!
特別護士之外的護理費 是指醫院收取的護理費,
是一般護士的費用,類似加班費 或自付額
3. XHR的雜費支付中, 可否支付不屬手術的"處置"呢?
XHR 條款 是採概括式理賠,原則上 若是條款中沒有列載的項目 會找相近理賠
可以理賠處置,然而是否列在 2-2-6章節的內容全部皆賠,答案是不能!
3. XHR的雜費支付中, 可否支付看護費用呢?
看護費用 是否會列載在醫院收據 也是個問題
通常 看護都是自行外聘 或是 醫院配合的,並非醫院聘雇的看護
若是不在醫院的醫療收據上,實支實付 理所當然不會理賠
原則上,實支實付 也沒有理賠看護費喔!
選擇PHB是因為能買到75歲以後的病房雜費額度, 而這部份很多實支實付75歲已經沒得買了。
這點是沒有問題,這個規劃邏輯是正確的
然而 除了醫療險外,也要注意是否有投保失能險
這才是 真正關乎長期照護的看護費 的保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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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約用的是定期險,時間變長是對的
如果為終身型,拉長年期,為的是拉長豁免期間以及將當下的保費降低
但以總繳保費來說30年總繳會大於20年總繳
Q2. PHB的75歲以後住院雜支, 不能理賠病房差額, 那根據他18條第五項(三), 是可以理賠看護費用嗎?
Ans:這個部分跟看護不一樣,他指的是自己請的護理師不是看護
收據上寫的是護理費用
Q3. XHR的雜費支付中, 可否支付不屬手術的"處置"呢?
Ans:XHR舊的實支,與現在新的實支不一樣的是他沒有限制須符合健保2-2-7
項目沒有的會採用比較接近的做理賠
Q4. XHR的雜費支付中, 可否支付看護費用呢?
Ans:看護費用不再實支理賠範圍裡
選擇PHB是因為約略相當的住院日額險中, 它的保費可能僅貴一點, 就能買到75歲以後的病房雜費額度,
而這部份很多實支實付75歲已經沒得買了。
觀念上無太大問題,實支也有在將續保年齡上修調整,目前最高續保至84歲
先為以後做準備觀念也沒太大問題
但前提是要先將時間點較接近的保障做齊全,下個順位在規劃到日後的
感謝解惑.....
感謝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