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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 56136

要保人

106年投保金額300萬新光人壽鑫富旺終身壽險,被保險人是我 要保人是我先生 想請問更改要保人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嗎?我們夫妻倆沒小孩 這份保單是放著還是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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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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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要保人會有贈與稅的問題,應以變更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課稅,
但夫妻間贈與免課贈與稅,

樓上提到的基本所得跟最低稅負是一樣的東西,
凡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一人時需將保險給付納入基本所得計算,
生存給付的部分全額納入,
死亡給付超過3330萬的部分才須納入,
加計其他項目後扣掉670萬再乘以20%,再與個人綜合所得稅比較擇高繳納

因此,若被保險人為太太,受益人為先生,規劃上要保人應以先生為宜,
有關保險稅務的相關規定歡迎來信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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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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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免計入贈與總額,跟夫妻財產是否共有無關
用戶 56136
保戶
受益人是我先生沒錯
保險經紀人Roger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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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申報所得稅,夫妻財產在稅法上是共有,無贈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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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保經業務(Kiki)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竹市
如前位同業朋友說的,無贈與稅問題,反而是應該注意是否要保人和受益人為同一人,以免需列入受益人之最低稅負和個人基本所得額,依您的情況,如無特殊原因一定要改,應該是要保人和受益人為您先生是最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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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年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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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共有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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