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條款寫法為:
『本附約保障期限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時,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 以逐年使本附約繼續有效,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
以上回覆與您分享,若有其他問題歡迎再來討論,謝謝!
條款裡面並無寫到關鍵字"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所以說沒寫清楚的不能當作保證續保唷!
evams018您好: 我是全球人壽服務同仁韋郡, 本公司意外險的部分承如條款所言,並沒有詳細註記在條款當中,則是印在保單內容面頁的首頁, 實支實付險、重大疾病險、意外險皆會註記保證續保四個字的字樣。 有任何疑問,歡迎留言諮詢討論~
這段話的意思是,只是要保人繼續繳交保費,本附約就可以一直更新繼續有效,而且沒有其他但書
所以這裡是保證續保。
但它前面又有提到一句,於主契約繳費期間"內",才可以更新附約保險期間
也就是如果今天主約不用繳了,那這個附約就不能更新保險期間
再看到第一句本附約保險期間為一年,期滿效力終止。
以下得出結論,主約繳費期間保證續保,繳費完後,就不能再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