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寶您好:
手術險建議不要買,因為它的條款會跟不上時代,
以下引用商品條款:
第十條 手術醫療保險金
但該項手術若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則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任:
一、依據本契約除外責任條款之規定不在賠償範圍內。
二、不屬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或第三部第三章第四節第二項所列舉之手術。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如有變更或停止適用者,前項第二款內容亦將隨之變更或停止適用。
簡單的說未來的新式手術如果沒有在這範圍就不會理賠!這條款對客戶相當不利的商品就不需要購買了!
規劃實支實付醫療險最大的好處就是能負擔住院期間或是住院手術所產生的醫療雜費,
甚至癌症需住院治療的標靶藥物,都能由此支付。
因此推薦優先規劃有補貼實際損失概念的『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是最實際的做法!
以上建議與您分享,若有其他問題歡迎再來信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