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失效是在一個什麼狀況下失效的? 有專家見解指出,可以有空間主張,進行法律攻防,主約附約只是銷售上的一種「搭售行為」,因此「主約」失效,在法律上並不一定要想當然爾地「附約」也跟著失效。 換言之,沒有任何法律或契約條文明文規定「主約失效,附約跟著失效」。所以要看看您所說的失效原因進行主張了!
您好,我是保經業務,提供您一些想法: 1. 如果主約HS2不是解約,而是減額繳清,那新溫馨HJ4一樣可以繼續保 2. 如果主約HS2是解約終止,那新溫馨HJ4的效力就持續至這期保費期滿後終止 3. 如果是103年投保的,距今4年多,若無體況,HJ4雖然是理賠無上限型,但目前終身醫療的效益遠不及實支實付,建議刪除後改規劃實支實付 上述內容提供給您參考,如果需要規劃或有其他疑問與想法,歡迎隨時來信溝通(點擊頭像旁的名字 DKnight)
主約失效會有附約延續條款,可以保證一些附約繼續投保 至於各家保險公司的內容不同,建議遠雄主約別用防癌終身。
建兒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我們要先釐清您指的失效是甚麼意思喔! 如果說是解約的話,那麼整份保單就會跟著沒有了 但如果說是因為主約愛無懼的理賠金額達到上限,基本上會有一個叫做延續條款的東西,他可以保障你的附約持續有效 剛剛也確認過遠雄人壽延續條款中的指定附約,是有包含到新溫馨終身醫療的呦 所以遠雄的客服人員跟您說的其實就是指有延續條款的部分^^ 希望以上的建議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