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在積極治療的期間仍屬意外傷害醫療範圍。 當初四月份出車禍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仍屬職災範圍,雇主應給工殤假,雇主亦不得強制離職解雇,工殤假期間雇主仍依原領薪資給于薪資。 如果非職災,那就要依公司的人事規章辦理。公司團保的意外險雖離職,又在團保的額度內仍是可以再申請的。 意外事故是依(事故發生日)起算的。
這個是可以申請的, 你就直接送出申請就好了 如果有什麼問題或者是不理賠的話, 因為不理賠一定會有一個原因,再來討論比較好 下面的部分 要跟你確認的部分車禍是在上下班途中嗎? 如果有的話勞保的部分有機會申請, 再加上你也不想回去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