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項公司意外險過高了
後項公司是比較完整基礎保障
主約:
新終身壽險(98) (FH6)-10萬元-20年期<< 改熊安心終身壽險
副約:
新溫馨終身醫療健康保險附約(103) (HJ3)-1000元-20年期<不用保
真安心醫療保險附約(103) (RSL)-1計畫-1年期<改2計畫
新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99) (HG4)-1單位-20年<改一年定期防癌 XC 計畫6
D
傷害保險附約(RHA)-100萬-1年期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MRC)-3萬元-1年期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批註條款(RHD)-100萬-1年期
雄安康醫療日額給付傷害保險附約(RHG)-1000元-1年期
豁免保險費副約(HA3)-17385元-20年期<<要大於15歲才能用這個豁免
Yura您好:
如同姿穎夥伴的回應,壽險在15歲前是不予理賠!
在15歲之前意外險本來就是做為拉高意外殘廢/燒燙傷,甚至也可以再用產險公司商品補強!
不論是大人或小孩子的醫療險優先以"實支實付"的醫療險來規劃是最符合當今的醫療狀況!
在醫療會面臨大風險是需要自費的項目(新型療法、醫材、健保部份付擔等費用),不是住院一天有多少錢的病房費!
先用"住院日額與雜費能同時兼顧的險種"進行風險轉嫁比用住院日額的險種來的實際!!!
規劃保險最重要的概念是 [ 發生風險時能將龐大的醫療費用轉嫁給保險公司 ],
現在資訊爆炸的環境下,做功課就能了解終身醫療的好與壞!關於"高保費低保障"商品的實用性已經有個答案了!
後項的規劃搭配了"終身醫療及終身防癌"是否能真正有效將風險轉嫁出去還是純粹為了自己業績而規劃?
在購買保險之前,先好好了解有哪些部份是我們無法負擔的風險,找出風險並仔細評估挑選真正能轉嫁風險的商品
才是真正的自保之道!請好好思考這位保經業務為何強烈建議後項規畫的真正動機吧!
最後強調"因為疾病或意外所造成的殘"會產生出我們無法預測長期看護或醫療費用,若有額外的預算,建議可以規劃"殘扶
險"來提早將這無法預測的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以上小小見解與您分享,希望能幫助您買到對的保險,買到保障足夠的商品,更重要讓您不要陷入"終身險"的迷思,若有其
他問題歡迎再來信詢問,謝謝!
意外殘廢/燒燙傷,這種屬於高損害的風險,哪怕機率再低,又有誰受得起呢?
這方面的額度保高,老實說我覺得沒什麼,保險本來就是保大不保小
原先的規劃,明明保經就已經可以出了,硬要改成用遠雄,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心態?
此外,遠雄就算要買也不是這樣買,要買也是買這樣的方案
遠雄人壽
主約:雄安心終身保險(FX6)-10萬元-20年
附約:
1.真安心醫療保險附約(RSL)-計畫二-1年期
2.傷害保險附約(RHA)-200萬元-1年期
3.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MRC)-3萬元-1年期
4.雄安康醫療日額給付傷害保險附約(RHG)-1,000元-1年期
5.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XCD)-6單位-1年期
主約選擇全殘不失效的,其餘保障比照類似富邦的方式規劃
然後還多了保費便宜的定期癌症險
HJ3這種高保費低保障的終身醫療,完全沒必要買
我的看法與Dark-Knight一樣,
遠雄的終身醫療HJ3雖然相對他家便宜,
但終身醫療的保障很難Cover醫療費用,費用高,保障低,
在預算有限的狀況下不建議規劃
若真的要遠雄,
個人建議意外險實支實付可以將MRC改MRB,因為MRB是保證續保,另外加上重大燒燙傷的RHD,對小朋友比較好
所以可以改成這樣
遠雄人壽
主約:雄安心終身保險(FX6)-10萬元-20年期 (不因全殘導致附約失效)
附約:
1.真安心醫療保險附約(RSL)-計畫二
2.傷害保險附約(RHA)-200萬元
3.重大燒燙傷保險金附加條款(RHD)-200萬
4.傷害醫療保險金附約乙型(MRB)-3萬元
5.雄安康醫療日額給付傷害保險附約(RHG)-1,000元
6.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XCD)-6單位
最後提醒一下,
若小朋友可以保爸媽的公司團保,且公司團保要收症本收據者,請選富邦不要選遠雄
因為富邦願意因為團保而收副本,而遠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