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30歲女性為例,保額100萬元,月繳保費 4,158 元
一般癌症保險金第1~10保單年度 100 萬元
第11保單年度(含)以後 120 萬元 與所繳保費x120%取其大
特定癌症保險金:再給付 20 萬
低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5 萬元
健康吉利金:第20年領回 5 萬
滿期保險金:第30年領所繳保費總和
意外1~6級殘廢豁免保費
以30歲女性為例,年繳保費近五萬,僅針對癌症,相同保費,已可已將保障做得很好
以一次給付來分擔風險觀念無誤,會比較建議使用重大疾病、重大傷病來分擔風險
重大疾病為七項重大疾病,重大傷病連結健保局重大傷病卡,範圍較廣
兩者皆包含癌症,但重大傷病缺少重大疾病有的心肌梗塞部分,
會建議將此項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