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第二條所稱「重大疾病」者,本公司按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投保類型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予被保險人,但被保險人如同時符合附表所列第一級殘廢程度之一者,則本公司按第十四條約定給付「殘廢保險金」,不另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一、投保A型者:
重大疾病保險金為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三十。
二、投保B型者:
重大疾病保險金為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五十。
三、投保C型者:
重大疾病保險金為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七十。
本契約「重大疾病保險金」之給付,以一次為限
以以前買的算很不錯了,保費也相對的便宜,涵蓋七大重大疾病,B型重大疾病有100萬的保障,癌症只理賠2期以上,原位癌以及1期癌症不會賠,而身故金/全殘金有200萬
20CR 癌症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1.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可領取: 100萬(終身給付一次)
若罹患第一期前列腺癌或其他之任何原位癌,給付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10萬
但若日後再罹患其他癌症者,再給付: 90萬
2. 癌症住院醫療無日數限制,每日領取: 6,000元
3. 因癌症必須接受手術治療時,每次領取: 15萬
若罹患第一期前列腺癌或其他之任何原位癌而接受手術醫療,每次領取: 3萬
4. 因癌症出院後在家療養,每日領取: 4,000元
5. 因癌症出院後,接受門診治療,每次給付: 5,000元
以終身癌症來看,癌症一次金算是非常高了,有100萬的保障,缺點是沒有化療/放療、骨髓移植等治療費,條款也無理賠併發症
HSE10G 住院醫療保險附約(計劃1~19)
雜費額度偏低,只有5萬,需進行重大手術,額度才增加到15萬,雜費與住院手術是用同一額度的,沒有門診手術,條款是屬於列舉式的寫法,也列到的項目才有賠,沒列到就不會賠
建議
1.重大疾病與癌症一次金各100萬,因重大疾病理賠標準較嚴苛,仍然可以再增加定期重大傷病,理賠標準相對重大疾病來得寬鬆,保障也較多
2.實支實付額度過低,沒有門診手術,建議在增加第二支實支,來補強醫療保障
3.少了殘扶險,預算有限下,以定期殘扶為優先,預算足夠再搭配終身殘扶,也可考慮用台灣來規劃,終身殘扶險+定期殘扶,第二支實支也可直接規劃在台灣底下
4.少了意外險,也可直接規劃在台灣底下,少數意外險保證續保的,亦或是再用產險專案拉高保障
我的保單跟樓主的一樣也是十七年前投保的,
這內容及價格在現在來講要算神單了........
我的是 312 512 終身還本增額壽險 保額各30萬
我的保單內容及價格在現在來講要算神單了 預定利率6.25%
高收益債收益跟我的保單利率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