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氣康祥D型雖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後契約終止
然而南山是具有『附約延續條款』
「因長年期主契約保險期間屆滿、一年期主契約已屆滿最高續保保險年齡、主契約累
計給付之各項保險金總額已達給付上限而終止,或主契約被保險人於主契約有效期
間內,因下列情形致主契約終止時,主契約被保險人得依本附加條款之約定延續本
附約之效力:
一、致成主契約條款附表所列殘廢情事之一。
二、於主契約約定之各疾病等待期間後罹患該契約條款所約定之「重大疾病」、「特
定重大疾病」、「癌症疾病」或「特定重大傷病」。
三、符合主契約約定之「長期看護狀態」,並於免責期間屆滿時仍生存且持續符合「長
期看護狀態」。」
因此倒是不用擔心附約的續保問題~
然而目前您的保單狀況保障與保費還是有些不成正比
若單純投保意外險保費其實只要1/35而已
三位好:
請問一下
為什麼一樣的內容
但是回答的差異卻很大呢?
如果以一年3萬的保費
這樣安排是否妥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