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的意思是當要保人(付錢的人)發生身故、全殘、2-6級殘、重大疾病、重大燒燙傷(每家保險公司的豁免項目不同)…時,可以不用再繳未到期的保費,如 A先生,幫小孩買終身保險20年期,結果第2年發生5級殘,當要保人發生這種狀況時,可能已經收入中斷,那時就沒有能力在幫小孩繳保費,這時豁免就很重要,因附加豁免後,就可免繳後18 年的保費,這樣可避免要保人的突發狀況,導致小孩保險發生失效的問題。
【附加的時機】
一般要加豁免保險的時機,通常是保費較高的狀況,如~A先生幫孩子規劃一張醫療險保單,年繳保費3萬元,20年總繳保費=60萬,因總保費較高,這時我們就可以 考慮幫A先生附加豁免保險,來轉嫁這60萬的風險,也就是說,當A先生發生了身故、全殘、2-6級殘、重大疾病、重大燒燙傷(每家保險公司的豁免項目不 同)…時,A先生就可以不用再繳這60萬的保費。
但若A先生所做的保單規畫金額較低時,如~年繳保費3000元,因保費低,風險可以自行承擔,就不一定要附加豁免。
【注意事項】
豁免保險的保費,會因為要保人的年齡、性別、職業、總繳保費、豁免項目而使得保費有所不同,因此,在規畫豁免保險時,除了要考慮誰是家庭主要的收入來源外,也要考慮到要保人的職業與身體健康狀況,如~
當父母親的收入相當時,一個是內勤工作、一個是貨櫃車司機,這時除了要考慮誰的保費較為便宜外,也要考慮到職業等級過高,是否能買豁免的問題。
又如,一個有體況、一個健康體,除了要考慮誰附加豁免比較適合外,也要考慮到有體況者當要保人,會需體檢、提供病歷的瑣碎事,這時誰當要保人比較好。因此,能附加豁免時,就儘量附加,當不能買豁免保險時,我們應該也應該要有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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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狀況若要轉嫁不能附加豁免的風險,除了改其他保險公司外,也可以考慮規劃足額的壽險、殘廢險、重大疾病險...因我們買豁免的意義,是在於轉嫁發生風險後,繳不出保費的風險,而其他保險也能達成同樣的目的時,不妨可以多做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