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母親已60歲 在年輕(30歲)的時候投保 現在終身險也已繳完了
申請理賠 附上了 病歷摘要 診斷證明
爾後收到了要照會的通知 並要填寫圖一之同意書.
家人一看覺得太離譜 請問這樣的同意書 是保戶該同意全面由保險公司調閱的嗎 ?
櫃檯的護理師說保險公司要調閱完整病歷是不合理的
母親原本保的是保誠人壽爾後由中國人壽接管 有醫療險 壽險
A:
上面不是有地方可以填空嗎?
那裏就是留給你限縮範圍用的
留空白就會由保險公司代為填寫
這時候就可以讓他們無限上綱了
所以建議一開始就自己填好送出
它們很故意螢光筆不畫重點地方
像前輩說的一樣
同意書寫的是
"如有"留白處由保險公司填寫
所以不要留白,直接寫上針對的病症縮限範圍
中壽的理賠建議找不是中壽的夥伴幫您送
最近剛跟中壽對打完而已
理賠下來也要仔細核對條款跟明細喔~
辛苦了,中壽在理賠蠻刁鑽的
所以我都不太敢賣全面保專案
中國人壽理賠專員天下無敵⋯⋯
第127條,可是沒有時效限制,只要保險公司能夠從過去的病史,找到被保人是帶病投保的證據紀錄,不管保險契約訂立了多少年,保戶對於該項疾病所申請的理賠,保險公司依法還是可以拒付理賠金。
壽險與健康險的健康告知第一項通常是「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檢有異常原因,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住院 不超過7天。也會中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