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台灣人壽五年定期123重大疾病保險之下無法附加定期癌症險附約
所能附加的險種分別說明如下:
1.長安傷害保險附約(SPAR)
2.歲歲平安傷害保險附約(SDDR)
3.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SMRC/SMRD*同一份保單僅能二擇一投保)
4.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HNRB)
5.珍安心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NHIR)
第1~3項是意外險、第4~5項是醫療險
並無可附加的癌症險附約
另外
即使可以附加其他附約
也不建議您作這樣的規劃
因為DD123是屬於五年期的主約
所以在罹患重大疾病時、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之後
保單效力就終止了
而其下附加的一年期附約最多就只能續保至五年
期滿之後會因為體況改變而比較難投保或是無法投保其他的保險
相對來說就影響到你後續保障的權利
因此若是要規劃特定的健康險附約
會比較建議以終身壽險或是終身殘扶險作為主約規劃
才不至於造成附約延續效力的問題
若您要投保的時候
因為目前已經沒有中國信託人壽了
所以您可以選擇的是台灣人壽的業務員
或是選擇與台灣人壽合作的保險經紀人、代理人公司的業務員
都可以提供您相關的規劃資訊
後續若還有保險相關問題
歡迎隨時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