宓糸 您好😁
最近幫家父整理保單
發現他在民國83年有投保一張"新光防癌終身壽險3家庭保險單",目前已繳費期滿
想請教:
1.保單內容第八條,癌症診斷及治療需在新光人壽指定之醫院進行,是否若於其他醫院治療就無法理賠?(因保單後面所列的指定醫院很少,而且部分已結束營業)
2.保單內容第十九條,應於知悉保險事故發生時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並於事故後一個月內申請保險給付;因家母約半年前罹癌,但當時不知道有這張保單,目前已超過一個月,是否就無法理賠了?
A:一、二、三樓的業務員們都回答的很棒唷
若有幫助到您的話,請您不吝嗇地給他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