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釐清,雙方是,只有保(強制險)?還是(第三責任險)? 理賠是不一樣的。 如果雙方單純只買(強制險),那只能有(體傷的部分)花多少賠多少而已,交叉申請理賠。 其他損害及損失都是要用(民事請求)的方式來做賠償。 如果雙方也都有買(強制險)+(第三責任險),那只能有(體傷的部分)+(其他損失如財物)+(精神撫卹)等損失,都可以由雙方保險公司做(同業協調)+雙方請求賠償損失金額,雙方當事人各提必要資料給保險公司,以盡義務。 如果有一方不提供,就催促該方的保險公司,如再不理就請警方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