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YY您好 :
Q:曾詢問新光人壽服務員,告知1.2二項都可請領,但她建議只要申請長樂就好,她說年年如意請領後,生存年金及手術津貼等,都會失效
A:依照新光人壽年年如意終身壽險條款內容:
第十三條:契約的消滅
凡領取「死亡保險金」、「殘廢保險金」之任何一種者,本契約即行消滅。
→目前保單已繳費期滿,若符合申請條件失能(殘廢)保險金費用是:保險金額之二倍
→另附加綜合給付特約(意外型) :主約若消滅,附約會一併終止沒錯喔~
可以跟業務人員確認一下可以領的失能(殘廢)保險金額是多少,再跟現在領的生存金去比較什麼樣的方式對你們來說比較適合現在的狀況!
Q:另第3.4項皆為投資型保險,如申請失能(殘廢)保險金,對被保險人來說,是否較不划算?
A:划不划算要看您現在的狀況,若您現在的狀況需要一筆錢來做復健或是生活上的支出,那申請失能(殘廢)保險金對您來說是最好的選擇,若這份保障有想要留給孩子或家人,經濟上也還能負擔,保留也很OK
小YY 您好 :
您好,我於去年(109年)因疾病造成失能(殘廢),現想向保險公司申請失能(殘廢)保險金給付,現年53歲,保險項目如以下四項:
請問醫生判定您失能等級是幾級呢?
目前看下來您保單的部分都是屬於完全失能才能申請
是否有附約內容可以檢視呢?
有附約內容比較能準確回答您可以怎麼申請唷
如果想進一步討論或諮詢,請點我頭像免費諮詢,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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