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您是7/17號前做購買的嗎?
如果17號之前規畫的台壽保單,應該才能用定期壽險附約拉高失能一次金的額度。
如果是17號做的規劃,就沒辦法變更為試算後這樣子囉。
不過詳細情形您還是打0800比較保險。
保單下來的簽收10天內都可以對保單內容做變動
至於對保單內容的調整
首先我想先請你了解各保障的作用 排出順序 這順序就是你著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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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
壽險是當我們不論是意外或是疾病而導致的身故或一級失能時,保險公司會依照我們所投保的金額給付一保險金
醫療險-實支實付給付
主要解決病房費/手術費 /醫療費用(雜費)
醫療最擔心的是高額自費藥物及醫療自費的
而拆成兩家組合的雙實支實付,可在既有的規畫內更提升CP值
在相同額度與保費下,直接提高理賠金額
重大傷病險
隨著時代改變文明病逐漸增多
新式重大傷病險範圍為健保重大傷病卡範圍扣除先天性疾病與職業病
目前近400項傷病且健保持續增加範圍,而給付條件也是較為寬鬆的健保標準
認卡就理賠一次金,重度癌症也有包含在裡面
癌症險
有分一次金給付跟診療型的,一次金好處在於只要我們確定罹患了癌症,只要備齊好資料之後,保險公司必須在15天內給付理賠金,如此一來可以穩定我們確診後不穩定的心,且治不治療也取決於在你。而診療型的必須要因"癌症"所做的"門診"或是"住院"的相關費用去理賠一定的額度。
失能險
隨著人口老化及醫療環境進步
身心障礙人口逐年攀升
當發生失能時就,可能永久無法工作,對個人與家庭來說都是無法承受的風險
甚至是要因此不斷的支出看護費
因此失能險是最重要但被忽視的險種.建議規劃與工作收入相近的額度
至少要能夠解決看護費用
意外死亡及失能 - 僅針對意外事故導致的身故及一級失能,理賠一次性的保險金。
意外醫療 - 僅針對意外事故導致的醫療行為,理賠醫療保險金,與醫療險相同,可以分為實支實付型及日額型。
意外死亡及失能理賠意外導致的身故與失能(殘廢);意外醫療理賠意外導致的醫療行為, 與醫療險相同,可以分為實支實付及日額型。不過因為不理賠疾病所導致的情況,建議將意外險做為補強之用。
※目前醫療技術不斷進步,隨之住院天數、次數甚至不用住院即可接受治療
同樣也提高了醫療費用(例:海扶刀無創手術費用介於16-20萬之間!達文西手術費用動輒也需15-30萬甚至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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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想請你問你的業務員做調整為什麼沒跟你告知或是溝通
我覺得這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
關於調整後的樣子
壽險(附約)>這看個人,你這年紀還輕保費不貴,預算不差的話 可以納入
HNRB醫療險>建議用上計畫五,他的CP值很高
至於重大傷病>個人建議可以提高一點且高於一次金的癌症險是最好(重大傷病
範圍最廣>癌症)
YOA的失能一次金>建議可以調低一點,但如果保費上你覺得還可以,那也是不
錯
意外的SPAR>建議高於100萬,第一你的身後事的費用,第二給你的家人穩定好
生活
意外醫療的SMR2A>建議可以提高到5~6萬(這只是經驗,如果要維持在3萬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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