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即將30),男性,內勤
收入: 約4萬元
預算: 2萬5至3萬/年
需求:想保到下列定期險含下列:壽險/醫療實支/意外/防癌/重疾/失能(應該說是整體都需要重新規劃)
現有保單:
1.新光人壽健康久久終身醫療健康保險(保額$800)(20年期大約繳到一半覺得保障太少想解約)
2.三商美邦人壽終身壽險(終身壽險部分已繳滿,外加一堆附約目前都在繳這部分,詳如附圖,在考慮要不要停掉部分附約保定期險)
3.中國人壽公司團保
(小時候爸媽幫忙投保的三商壽險跟一張現在看起來超不划算的新光醫療終身險)
目前體況BMI超標一些些,飲食控制加運動應該半年內可達標準體,但約去年7月有進行過心律不整的電燒手術,目前已痊癒,有點擔心被拒保或是加保費。
陳先生 您好
已有體況 原有保單 建議全部維持現狀. (特別注意 心律不整在要保書上 是屬於 五年內的健康告知事項 是屬於高風險群)
1. 新光這個保單的 保障功能確實不強, 但已繳費這麼多年了, 還是應繳完對你比較有利.
急診治療超過六小時給付: 800 住院日額: 800 加護病房: 800 * (1+2.5) = 2800 門診手術: 800 住院手術: 2400
出院療養金: 400 也就是說 住院一天可給付: (800+400) 住加護病房一天可給付: (2800+400) = 3200
如果是 長期住院超過 31天, 可以再多給付一天 800元, 也就是 第31天起每天住院可給付 (800+400+800) = 2000元
緊急醫療運送保險金: 800*2 = 1600
第廿二條:健康醫療增值保險金之給付 (請自行上網查條款) 6年以上未申請理賠 以後 可再多增加 50%的理賠金
新光的終身醫療險 之 所以 會那麼划不來是因為 它在身故後 可以 退還部份的保費 如底下的保單條款:
也就是說 你可以把這個保單當作是有壽險和醫療險的功能來使用, 如果所領取的保險金 沒有領完 是可以 退還部分保費的,
而這部份的錢可以 留給 心愛的家人.
第廿四條: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應繳保險費總和」之一點一倍扣除被保險
人依第十二條至第廿二條約定所申領之各項醫療保險金累計總額後之餘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
終止。
2. 三商的醫療險 在 業界 還算可以的, 只要 再補強 第二家 實支實付醫療險 才是比較好的作法
3. 心律不整 是高風險群 屬於 五年內要健康告知的事項, 所以請你要特別留意, 告知的時間愈久對保險公司來說 也就是 風險愈高, 所以 建議你不要把原有的保單解約也就是這個道理, 簡單的說 心律不整加上你的 BMI 目前又超標, 1年內要買保險是有困難的, 如果想要完全用健康體承保, 對於保險公司的標準是要五年內都完全沒有 心律不整的診療紀錄, 這不是說 你一定要等到五年後才能再買保險, 而是說你如果想要用比較好的條件投保就是 五年內不能有心律不整的診療紀錄, 依我估計 如果是 兩年內 沒有 診療的紀錄, 那麼對於投保會有比較好的幫助 (從最後的診療日算起兩年, 包括拿藥都算)
4. 你目前 比較大的缺口 就是 失能險 和 重大傷病險. (假如你很想 盡快投保 那麼可以 從最後診療日算起 1年後找 保險依師)
買保險很容易, 會理賠才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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