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業務試試申請一家理賠後,要求退還正本醫療收據 及 診斷證明書,再申請第二家理賠,有些保險公司可以配合的
不然的話,確診第二型糖尿病後沒有醫療險可以買,也沒辦法將其中一支改買副本理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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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請留下"具體聯絡方式"方便聯繫,投保預算也請點選最低金額:1萬元以下 謝謝
您好:
這個問題的關鍵,請翻開三商的保單
確認要保書上填寫的資料中,被保險人「是否有投保其他實支實付」的部分
實際上填寫的內容有無「告知」已有安泰人壽的實支實付。
如「有告知」而「承保」→那我們可以主張保險公司已知,願意接受以副本給付
如「沒告知」而「承保」→那您的兩位業務員的說法是正確的,理賠時沒有送正本的那家實支實付僅能以日額轉換之金額賠償
關鍵來了!
1.有沒有告知有安泰實支實付?
2.有沒有在後買的三商投保文件如實告知?
假如都有,那我們就主張三商已知,視同接受副本理賠
假如其中一項沒有,就只有兩種情形:
有告知,但您或業務沒寫上→那可能就變成要主張非本人填寫(這個很麻煩了)
沒告知,所以保險公司也不會知道您有買過安泰的實支實付→僅能接受日額給付
以上的說明是否有不清楚或是需要更了解的部分?
希望有幫助您更了解這個權益的議題。歡迎隨時來電或給士翔訊息討論。
謝謝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