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DCT條款
第 七 條:〔附約有效期間〕 本附約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或主契約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時,要保人得依第五條約定向本公司繳納續保保險費,以逐年使本附約繼續有 效,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但於本附約保單週年日若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得不予續保該被保險人部分之附約:
一、主契約被保險人保險年齡超過八十五歲。
二、主契約被保險人之配偶保險年齡超過八十五歲。
三、主契約被保險人之子女保險年齡超過二十三歲。 前項若有主契約辦理減額繳清保險之情形,其續保保險費之交付,以年繳為限;若主契約係於保單年度中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時,本附約當年度保 險費則以年繳保險費為基礎,依該保單年度未繳保險費之剩餘日數按比例計算應繳之保險費,且要保人應於主契約辦理減額繳清保險當時繳納。 本附約續保時,按續保生效當時依規定陳報主管機關之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但不得針對個別被保險人身體狀況調整之。
所以是可以的,繳別之後限定年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