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您朋友的業務員是富邦人壽的吧!
請翻開HSD5的條款樣張,第九條
本條所稱住院醫療費用係指下列各款費用:
一、指定醫師。
二、醫師指示用藥。
三、血液。
四、掛號費及證明文件。
五、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
六、敷料、挾板及石膏整型費用,但不包括特別支架費用。
七、針劑、氧氣及其應用之費用。
八、尿液檢查費用:
(一)一般尿液檢查。
(二)特殊尿液檢查。
九、糞便檢查費用。
十、血液學檢查費用。
十一、生化學檢查費用:
(一)一般生化學檢查。
(二)微量元素測定。
(三)血中藥物濃度測定。
(四)血中毒物濃度測定。
十二、輸血前檢查費用。
十三、免疫學檢查費用。
十四、細菌學與黴菌檢查費用。
十五、病毒學檢查費用。
十六、細胞學檢查費用。
十七、穿刺液採取液檢查費用。
十八、呼吸機能檢查費用。
十九、循環機能檢查費用。
二十、超音波檢查費用。
卄一、神經系統檢查費用。
卄二、泌尿系統檢查費用。
卄三、耳鼻喉系統檢查費用。
卄四、眼部檢查費用。
卄五、負荷試驗費用。
卄六、病理組織檢查費用。
卄七、核子醫學檢查費用:
(一)造影。
(二)試管。
卄八、內視鏡檢查費用。
卄九、診斷穿刺費用。
三十、過敏免疫檢查費用。
卅一、X光檢查費用:
(一)普通檢查。
(二)特殊造影檢查(電腦斷層攝映、核磁共振攝映等)。
卅二、癌症(腫瘤)治療費用:
(一)放射線治療。
(二)化學治療。
卅三、注射技術費用。
卅四、復健治療費用:
(一)物理治療。
(二)職能治療。
(三)語言治療。
卅五、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而住院者,其辦理住院手續前的急診費用。
卅六、被保險人於住院診療前的一週內及出院後一週內,因同一事故之門診診療費用;被保險人於住
院期間曾經接受手術治療者,該次住院診療前一週內,及出院後二週內,因同一事故之門診診
療費用。
他總共列舉了36項,只有這36項,才是屬於HSD5所稱住院醫療費用
很明顯的是列舉式。
若是概括,會有一條「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
你可以直接說,那我把你說的錄音起來去問0800
會怕就是唬爛你,不怕就是真的
您好,Yung:
並非全部有寫到「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就是概括式
像富邦NHR1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中第六點
6.「下列」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
a.醫師診查費(含會診費)。
b.手術室、治療室及其設備的使用。
c.主治醫師對症處方的藥品。
d.敷料、外科用夾板及石膏整形。
e.化驗室檢驗、心電圖、基礎代謝率檢查。
f.對症所必要的物理治療。
g.麻醉劑、氧氣的使用。
h X 光檢查。
i.靜脈輸注費及其藥液。
j.因急救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輸血之血液或血漿的輸注費。
k.義眼。但對同一隻眼,本公司對於本附約以給付一次為限,其給付金額不得超過本附約約定的「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的十倍。
l.義肢。但對同一手或同一足,本公司對於本附約以給付一次為限,每一手或每一足給付金額不得超過本附約約定的「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的十倍。
雖然有寫到此句話,但是下面依然列舉,所以還是要理解保單條款真正的意涵。
希望這個回答有讓您更瞭解自己的保單內容
願上帝祝福您身體健康
詳細了解保單條款後、從第八條中
被保險人所接受的手術,若不在附表「手術名稱及費用表」所載項目內時,由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協議 比照該表內程度相當的手術項目給付比率,核算給付金額。及第九條裡的第二項裡的「經醫師指定用藥」來解釋。其涵蓋的範圍以符合概括式實支實付醫療險。
同時本人也在次針對此問題諮詢過富邦人壽,富邦人壽也確認此商品為概括式實支實付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