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當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保險之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開始。
以上這是富邦人壽 個人人壽保險的條款第四條
簡單說就是在收取客戶第一期保險費時保險公司就應該負起保險之責任,當然如果核保未通過
就應該將客戶所繳的第一期保費全數退還。
有部分的旅遊平安保險,或許因為客戶比較臨時需要出國時間上較匆促,可以採先報備
之後再繳款的方式,當然每家保險公司作業方式不同,還是要先詢問業務人員比較妥當。
談什麼要式要物的也太脫離實務了,這邊純就在下服務之保險公司的相關條款來回答
1.個人人壽保險契約
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
保險責任。
2.團體人壽保險契約
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
保險責任。
3.個人意外險
契約的保險期間,以本契約保險單上所載日時為準。
4.團體意外險
以契約保險單上所載日時為準。
就本公司的條款,壽險的生效點是預收保費就開始了,意外險則是以契約上所寫的起始時間點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