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這份癌症險投保多久了?
目前全球的癌症險,在條款裡確實是沒有提到併發症,條款如下:
第十五條【癌症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以治療癌症為直接原因,必須住院接受癌 症病灶全部切除手術時,
第十六條【癌症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以治療癌症為直接原因,必須於門診接受 癌症病灶全部切除手術時,
以條款上來說,保險公司是有理的,但是以保戶的心情來說是不能接受的,或許您可以試試上法院爭取。
(投保前還是建議多了解條款內容,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